暫停項目重啟后開標時間如何設置?
來源:本站 瀏覽量:626 日期2022-07-04
問題:某項目春節前發布的招標公告,原定于2月11號開標,后因不可抗力原因影響不能正常開標并發布了暫停公告。目前,想重新啟動該項目招標活動。請問如何確定開標時間?
實務解析
如果該項目招標文件沒有澄清和修改事項,可在重新確定的開標時間的前幾天,書面告知所有已經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具體開標時間。如果涉及招標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且澄清修改內容可能影響招標文件編制的,應當遵循 《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一條規定的時限要求,順延投標截止時間和開標時間。《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一條規定,招標人可以對已發出的資格預審文件或者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可能影響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或者投標文件編制的,招標人應當在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時間至少3日前,或者投標截止時間至少15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獲取資格預審文件或者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標人應當順延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或者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
來源:中國招標公共服務平臺